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在市区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我市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大排量摩托车夜间行驶造成的噪音扰民问题,打造安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溧阳市公安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对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在市区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390605609@qq.com或121184436@qq.com邮箱内,邮件主题请注明“摩托车限行通告征求意见”; 2.信函邮寄:溧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溧阳市锦绣路111号)、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溧阳市南大街290号)收,邮编:213300,信封请注明“摩托车限行通告征求意见”; 3.电话反馈:溧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人:马警官,联系电话:0519-87290800;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把先生,联系电话:0519-87888213。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摩托车车主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对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在市区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溧阳市公安局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对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在市区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我市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大排量摩托车夜间行驶造成的噪音扰民问题,打造安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现就大排量摩托车在市区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车辆排量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排气量数值为准;尚未办理登记的,以车辆铭牌标注数值为准。 二、限行时间 每日22:00至次日06:00 三、限行区域 南山大道-梅岭玉大道-南大街-滨河路-天目湖大道-永平大道-奥体大道-码头西街-天目湖大道-芜申运河-南山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四、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1.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治车、急抢险(修)车,以及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专用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2. 确因居住、工作、外卖配送等需要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通行,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备案期限内通行。 五、法律责任 1.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限行时段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2. 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摩托车存在非法改装、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4.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溧阳市公安局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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