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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2025年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最高检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具有共同生活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家庭成员,并将精神虐待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简单说就是,哪怕没领证,只要一起生活,对方要是冷暴力、贬低你这些,都可以按家暴来维权,不用再担心“没结婚不算一家人”的问题了。
消息一出,就立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各位坛友们怎么看?

热门评论
  • 凡尘清心 LV1 路人
    1楼
    为啥是按家暴维权而不是故意伤害?
    11-26 10:44 · 江苏
    1 回复
  • 流水妄言 LV1 路人
    2楼
    大城市有很多男女合租的呀
    11-26 10:47 · 江苏
    回复
  • 昆仑中介 LV9 通判
    3楼

    引用第1楼凡尘清心于2025-11-26 10:44发表的  : 为啥是按家暴维权而不是故意伤害?

              家暴:行为主体必须是家庭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等),侵害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涵盖身体、精神、性及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
             故意伤害:主体无特定身份限制,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行为以直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通常表现为单次或偶发的暴力行为。
    11-26 10:48 · 江苏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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