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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信:天目湖镇南钱村委及古县街道的拆迁安置过程存在违规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南钱村委及古县街道“360”省道沿线的拆迁
户村民,怀着万分焦虑和愤慨的心情,向您们反映我们这一批被拆迁村在拆迁与
安置过程存在的一系列严重违规,且损害被拆迁农户利益的事件,详述如下:
一、关于村委会违规直接提留村民征地补偿款问题
南钱村委周边 5 个自然村在征地过程中,村委会存在违规直接提留村民征地
补偿款的情况。征地补偿款是村民失去土地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理应足额发放到
村民手中。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擅自提留补偿款,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村民的财
产权益,导致部分村民生活陷入困境。村民们多次向村委会询问此事,但始终没
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民法典》第 502 条:“合同生效时末办理批准
手续的处理规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关于 2019 年 5 月份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未落实问题
天目湖镇在 2019 年 5 月征收土地、塘坝、宅基地等集体土地后至今未能给
予村民相应的补偿。同时,过渡费也没有按照溧指发(2014〕8 号文件规定的标
准支付。这使得许多村民在失去土地后生活面临极大的困难。一些家庭因无法获
得应有的补偿,无法改善居住条件,甚至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难以维持。政府制
定的相关政策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这样的
问题实在令人痛心。
三、安置房交付逾期、面积缩水、高层住户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交付房政策
严苛、违规
古县街道及周边农户本轮拆迁、安置事件开始于 2018 年 11 月份,至 2019
年5 月开始陆续通知拆迁户选房(未公示);古县街道天目湖镇周边近 20 个自
然村为了积极配合市政规划与“360 省道”的相关建设项目,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与腾空协议,协议明确了安置房屋面积及相关设施标准,明确了安置房按实际面积安置及多退少补的政策;但在 2025 年 5 月份的拆迁户选房及之后的
交付房结算期间,却出现了诸多问题;
(1)拆迁户拆迁前,相关部门领导承诺安置房建设 3~4 年就能建成并完成
交付,实际到2025 年 5 月份才开始陆续通知拆迁户选房,7 月份开始安置房通
知进行结算与交付房;期间跨度逾 6 年零 5 个月以上。
(2)安置房面积缩小。原本协议中约定房屋实际面积为 130/120/90 的平方
套型,但实测面积普遍缩小 30 个平方左右。相关方提供的选房文件都为 A4 纸打
印,无审核签字、审批盖章不全。
(3)安置房实际楼高为十八层,为了安全,阳台应该有安全防护栏,安置
房建设项目承包方天目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节省成本私自变更图纸,没有按
图施工,造成严重的安全质量隐患。
(4)安置房超面积的房款结算依然沿用拆迁时(2018 年)的市场价,要求
拆迁户以8500 元/平米的单价购买,而 2025 年 5 月份溧阳市古县街道的商品性
住房市场价为6000 元/平米左右。该项要求违背《民法典》第 513 条--
“执行
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按照交付
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
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的规定。交付房结算办法也不
符合拆迁补偿协议条款第 4 节第 2 条:“拆平方还平方,按实际面积安置结算,
多退少补”的规定。
(5)本小区土地为政府出让用于建设拆迁户安置房工程设置,却沿用商品
用房的“公摊面积”办法来与拆迁户交付房进行结算,且公摊率普遍都达到了
30%左右,严重侵犯拆迁农户的经济利益” 。
(6)民法典 364 条规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你拆我房是单层的,我们有自己的单独土地使用权。
(7)未经安置房农户入住,擅自招入物业公司,擅列明目、乱收费,且不
交物业管理费不交付安置房钥匙!让拆迁农户在交付房结算后本就经济窘迫的生
活更加困难。
(8)拆迁协议多处表达模糊,签章不全、责任不清、没有明确过渡期限等。例如:协议中未没有“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的相关解
释与说明;而实际建造好的安置房面积大部分超出协议约定面积,部分超出《商
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 3%的限额要求以上。
(9)从2025年 5月开始通知拆迁户选房至今,所有关于本轮拆迁户安置的
信息依然未进行公示;如:安置户型数量,户型面积,公摊费面积、范围、公摊
率及相关依据,物业公司进场公告、收费范围及相关依据,选房信息、交付房结
算费用范围、价格及依据等。
四、多次诉求反馈无果
以上问题涉及古县街道和天目湖镇近 20 个被拆迁的自然村农户,村民为解
决问题,从2025年 4月份开始先后向各村村委、古县街道、天目湖镇政府、溧
阳市市委等相关机关与部门都递交过相关诉求,前前后后不下于十余次,只希望
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但至今未得到实质性的回应或者相关解决问题的折中方
案。造成我们这些被拆迁户村民至今有家难归。
我们深知政府一直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怀着对政府的信
任,向您们写信维权,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上述问题进
行调查,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方(人),尽快解决安置房的交付,合理发放
被提留的征地补偿款,并按照文件规定支付土地征收补偿和拖欠的过渡费等问
题,切实保障我们被拆迁村民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的解决以上问题,
让我们拆迁户村民可以早日“回家”。
感谢你们!
信访人: 全体村民
联系电话:
日期:2025 年7月28 日
(后附村民签名单)

热门评论
  • 机械加工 LV10 知州 楼主
    1楼
    百姓不易,坚决维权到底。
    8-11 11:42 · 江苏
    4 回复
  • 陈建洪 LV1 举人
    2楼
    希望领导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百姓生活不容易。
    8-11 11:43 · 江苏
    2 回复
  • 潘奇浩 LV4 巡检
    3楼

    引用楼主机械加工于2025-08-11 11:42发表的  :百姓不易,坚决维权到底。  (2025-08-11 11:42) 

    都难
    8-11 11:45 · 山东
    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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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溧阳做餐饮多年,一直本本分分。可现在摊乱象太过分了,无证摊贩乱占道,卫生差还抢生意。我们正规店房租、水电费一样不少,遵守各种规定,现在生意却被抢得快做不下去了。我多次向城管局投诉都没用,这公平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别再让我们这些老实人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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