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1年12月份在溧阳万豪酒店和客户经理范某预定了2022年6月份的婚宴同时支付了85000元定金。
由于当时疫情反复及管控,期间家人商量了推迟婚礼,所以于2022年3月份和万豪酒店确认好延期,时间待定。
2023年因多方面原因和酒店方确认好取消婚宴并将定金转为储值卡消费,因对接的范经理工作调动,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询问后又告知范经理已经调离该公司,后安排了汪某经理跟我对接。
2024年8月汪经理告知我将以66200储值卡+18800月饼卡的形式跟我兑付,本人也同意了(以上事实均有聊天记录交予市场局)。只是我自己有地方吃住,一直没去用。
今年4月要使用时被告知又换了经理,约定失效了,找到酒店管理层后,酒店方给出的方案是打官司去,这种霸道违规的经营态度令人忍无可忍,并将此事投诉到12345和市场局,调查过程中一直以人员调动为借口推卸责任,经过市场局和商务局的协调,现在酒店给我回复说给我10桌(每桌价值4888元)额度让我去消费,以此抵消之前的约定,真是荒唐至极。
现在我认为,这不是钱的事了。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和经营者,万豪酒店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消费市场的秩序和信誉度,并且意图将商业欺诈行为引导成普通合同纠纷,明目张胆的侵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个美资跨国上市企业,应该是行业的典范,学习的榜样,现在却在溧阳消费市场上这样欺诈消费者,钻监管空隙,扭曲事实。他们酒店这样行为要是得不到相关部门应有的惩罚,令人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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