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好了。前期拿房子的时候没怎么注意、交各种钱、稀里糊涂地签各种字、拿钥匙开门收房装修(商品房拆迁安置商品房)吉日装修开工各种操心劳碌、各种买买买、期间与物业公司的保安各种纠结、新小区无入住(规定什么周六不允许出声装修、周日不允许装修,说是政府规定,但个人感觉应该不在物业保安的工作范围之内、或者说物业保安没有任何权利权限管理业主周日是否装修拢民!(应该是人民警察才有权处置)小区保安肯定没有这方面的资格(这个不用讨论争论、就如同协警能否有权拦停路人拔钥匙贴罚单等违法行为不用争论。肯定不合法)房子装修好了开心、很开心、才有时间空下来翻翻那一包东西(物业协议、各种收费、电梯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还有个装修保证金!奇怪的东西、都是文化用品店买的收款收据加盖物业公司的章。应该是正规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普通收据物业公司涉谦偷逃税款)最奇怪的是装修保证金的收费(莫名其妙的收费主体物业公司)业主自己的房子、装修自己的房子还要莫名其妙的给自己出钱给自己服务的物业交什么装修保证金?保证什么?给谁保证?物业公司的性质不用争论(即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的、绝对没有一星半点的管理执法权限)为什么要交给物业?物业代表政府房管部门收的?那也应该是盖政府部门的公章!年景不好。拿房时没办法才签的物业合同、现在去法院起诉撤消(合同的签订双方要在公平公开公正等等等等前提下签定才有效、而在拿房时签的合同是协迫被逼签字的。不签不给你拿房拿钥匙(应该是从政府相关部门拿房、为什么要从物业公司那拿、为什么?懒政且违法)人说是政府委托的。委托谁、谁给的授权?三分之二的业主)更奇怪的还知道一个二手房买卖交易需物业公司盖章才能成交、这里有N多的违法违规。还是回到装修保证金,这几百块交给了物业、物业上交给房管部门了吗?只有房管部门才有权处理比如砸墙,加砌等装修违规问题、物业公司的保安都没有权踏进业主家门的(未经允许私闯民宅)写的手累还是去拿回什么保证金犒劳一下辛苦装修的自己、搞点小酒小烟下酒小菜!乘着天冷的时候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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